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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配备要求产品清单

发布时间:2024-5-17


此次针对国家应急办理部2019年9月3日消防设施保护保养检测设备装备要求规范进行调整。应急部办理部新发布将之前GA1157-2014(国标)一二级消防设施保护保养检测设备装备中的二级进行应用,没什么改变,以后就没有一二级之分了。公司有消防检测工具箱、消防督验检查监收箱、火灾现场勘查箱、修建消防设施检测箱、消防电气检测设备等。

消防技能服务根底设备装备要求



序号 设备称号 单位 装备数量 补白

1 计算机 套 3 每套中包含光盘刻机、移动存储器各1个

2 打印机 台 1 激光打印机

3 传真机 台 1 适用一般纸

4 照相机 台 3 不低于800万像素消防检测设备

5 录音录像设备 个 2 用于现场记载,记载时刻不少于10h

6 对讲机 对 2 通话间隔不小于1000m;含防爆型一对

7 消防技能服务专用车辆 台 2 满意装载相关专业设备和展开消防技能服务要求,并设置消防技能服务安排标识

8 个人防护和劳动保护装备 依照实际需求装备

注:打印机、传真机等可装备一起满意相应要求的一体机

消防安全评价设备装备要求


序号 设备称号 单位 装备数量 补白

1 计算机 套 2 满意评价事务需求

2 评价软件 套 2 满意评价事务需求[评价需求的软件包含而不仅限于:人员分散能力模仿剖析软件、烟气流动模仿剖析软件(CFD)、结构安全计算剖析软件]

3 烟气剖析仪 台 1 满意评价事务需求

4 烟密度仪 台 1 满意评价事务需求

5 辐射热通量计 台 1 满意评价事务需求

消防安全评价设备装备参数:

1 烟气剖析仪 可检测CO ,检测量程0-1000PPM,分辨率0.1PPM;硫化氢H2S,检测量程0-100PPM,分辨率:0.01PPM,可燃气体EX,检测量程0-LEL,分辨率0.1%LEL,二氧化碳:检测量程0-5000PPM,分辨率1PPM 台 1

2 烟密度仪 "1.关于试件的zui大烟密度(MSD)和烟密度等级(SDR):0-连续可

测,主动计算;

2.用规范虑光片校正差错不大于3%;

3.本生灯作业压力(210±5)KPa;

4.本生灯对试样施加火焰4min;

5.燃烧灯:为本生灯,长度260mm,喷嘴直径0.13mm,与烟箱成45°角;" 台

3 辐射热通量计 量程:0~10kW/m2,分辨率:0.01 kW/m2,标定精度:±5%,功耗:30Mw 台 

应急办理部关于印发
《消防技能服务安排从业条件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应急办理厅(局)、消防救援总队,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应急办理局:
为深化贯彻履行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深化消 防法律变革的定见》,应急办理部拟定了《消防技能服务安排从业 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条件》),现印发给你们,并提出以下作业要求:
一、仔细安排展开学习宣贯作业。拟定《条件》是深化消防执 法变革、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,各级消防救援安排要切实进步 思想认识,安排消防监督人员仔细学习,尽快理解、把握《条件》的 各项规定和相关要求。一起,要充分利用报刊、广播、电视、互联网 等媒体,通过多种途径向社会广泛宣扬《条件》,使消防技能服务机 构及从业人员、社会单位和大众充分知晓有关内容和办理要求。
二、 加强对消防技能服务活动的监督办理。各级消防救援机 构应当结合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作业,对消防技能服务安排的从业 条件和服务质量实施监督检查,在展开火灾事故查询时倒查消防 技能服务安排职责,依法惩办不具有从业条件的安排,以及出具虚 假或失实文件等违法违规行为,根据相关规定记入信誉记载,协同 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办。
三、 督促消防技能服务安排履行主体职责。要安排、辅导消防 技能服务安排应用统一的社会消防技能服务信息系统,按要 求录入和更新相关信息,履行主体职责,规范从业行为,进步服务 质量。
各地在履行《条件》进程中,可结合实际拟定完善消防技能服 务规范,促进提高消防技能服务质量。作业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 报部。
消防技能服务安排从业条件
条 为了规范消防技能服务安排从业活动,提高消防技 术服务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和有关规定,拟定本从 业条件。
第二条 消防技能服务安排是指从事消防设施保护保养检 测、消防安全评价等社会消防技能服务活动的企业。
消防技能服务从业人员是指在消防技能服务安排中执业的注 册消防工程师,以及获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工作资格证书、在消 防技能服务安排中从事消防技能服务活动的人员。
第三条 从事消防设施保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能服务机 构,应当具有下列条件:
(一) 企业法人资格;
(二) 作业场所修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;
(三) 消防技能服务根底设备和消防设施保护保养检测设备配 备契合附表1和附表2的要求;
(四)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,且企业技能负责人由一级 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;
(五) 获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6人,其间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;
(六) 健全的质量办理系统。
第四条 从事消防安全评价服务的消防技能服务安排,应当
具有下列条件:
(一) 企业法人资格;
(二) 作业场所修建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;
(三) 消防技能服务根底设备和消防安全评价设备装备契合附 表1和附表3的要求;
(四)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,且企业技能负责人由一级 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;
(五) 健全的消防安全评价进程操控系统。
第五条 一起从事消防设施保护保养检测、消防安全评价的 消防技能服务安排,应当具有下列条件:
(一) 企业法人资格;
(二) 作业场所修建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;
(三) 消防技能服务根底设备和消防设施保护保养检测、消防 安全评价设备装备契合附表1、附表2和附表3的要求;
(四)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,且企业技能负责人由一级 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;
(五) 获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6人,其间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;
(六) 健全的质量办理和消防安全评价进程操控系统。
第六条 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得一起在2个(含本数)以上消防 技能服务安排执业。在消防技能服务安排执业的注册消防工程
师,不得在其他机关、集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兼职。
第七条 消防技能服务安排接受事务,应当清晰项目负责人。 项目负责人应当由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。
第八条 消防技能服务安排应当将安排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 息,以及消防技能服务项目情况录入社会消防技能服务信息系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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